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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遺失身份證怎麼辦?(http://www.imm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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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假如遺失身份證,你須於十四天內親身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手續,分區辦事處包括港島、九龍、觀塘、火炭及元朗人事登記辦事處(http://www.immd.gov.hk/chtml/address_4.htm)。
人事登記處五個分區辦事處的地址、電話及辦公時間:
| 人事登記處-港島辦事處 |
名稱 |
地址 |
辦公時間 |
人事登記處-港島辦事處
(電話號碼:2824 6111) |
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八樓
(灣仔地鐵站A5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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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 人事登記處-九龍辦事處 |
| 名稱 |
地址 |
辦公時間 |
人事登記處-九龍辦事處
(電話號碼:2150 7933) |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三樓
(深水鶡a鐵站C1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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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 人事登記處-觀塘辦事處 |
| 名稱 |
地址 |
辦公時間 |
人事登記處-觀塘辦事處
(電話號碼:2755 9545) |
觀塘海濱道123號九倉電訊廣場地下商場25至35號及43至45號舖位
(牛頭角地鐵站B6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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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
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 入境事務及人事登記-火炭辦事處 |
| 名稱 |
地址 |
辦公時間 |
入境事務及人事登記-火炭辦事處
(電話號碼:2653 3116) |
火炭樂景街2-18號銀禧閣商場四樓405及406號舖位
(火炭火車站-C出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
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 入境事務及人事登記-元朗辦事處 |
| 名稱 |
地址 |
辦公時間 |
入境事務及人事登記-元朗辦事處
(電話號碼:2475 4114) |
元朗西菁街23號富達廣場地下B鋪位
(大棠道輕鐵站)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
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以上辦事處的開放時間可能會有變動,請於出發前致電上述辦事處或到入境事務處的網址查詢。(http://www.immd.gov.hk/chtml/address_4.htm)
預約服務 |
| 2. |
預約:人事登記辦事處設有派籌制度,各辦事處的派籌數目會因應個別地區的需求而有所不同。為節省輪候時間,入境處建議市民選用預約服務。網上預約服務網址:http://www.esd.gov.hk/。電話預約熱線:2598 0888。此外,申請人亦可親身到人事登記辦事處領取當日的籌號,以便辦理申請手續,惟需視乎當日有否剩餘配額。
所需文件 |
| 3. |
補領人士如十八歲以上:要帶同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最近的學校證件(貼有蓋上校印的相片)(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紀錄咭)/已 污損或損壞的身份證。(注意:請帶備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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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補領人士如十八歲以下:要帶同身份證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最近的學校證件等﹝貼有蓋上校印的相片,例如學生手冊或學校紀錄咭﹞及近照一張(50x40毫米正面照片)(如申請人身高不超過90厘米 )。(注意:需要帶備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對,申請人必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手續,及需出示其有效文件。)
費用 |
| 5. |
因遺失而申請補發身份的費用是3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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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受配偶虐待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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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緊急情況下,應立即離開暴力環境及報警尋求協助。警方會根據情況安排當事人到醫院驗傷,再由醫院的醫務社工跟進,安排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社工跟進,在評估情況後,按需要盡速為面臨緊急情況的家庭暴力個案提供外展服務及/或即時的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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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在非緊急情況下,如當事人不想報警,他們可直接前往區內的社署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和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或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當事人可直接與當值社工面談。中心會根據個別需要提供輔導服務、危機介入、治療及支援小組、陪同報警(如有需要)及安排其他服務的轉介,包括臨床心理服務、經濟援助、法律服務、學業和就業安排、住屋安排(例如體恤安置、有條件租約計劃)及其他社區資源。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名單可在社會福利署的網頁內下載(網址:http://www.swd.gov.hk/vs/chinese/welfar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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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聯絡資料如下: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香港)
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樓229室
電話:2231 5858
傳真:2164 1771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觀塘)
地址:九龍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5樓502室
電話:2707 7681
傳真:2717 7453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黃大仙及西貢)
地址:九龍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5樓502室
電話:3188 3569
傳真:3421 2535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西九龍)
地址:九龍長沙灣發祥街55號長沙灣社區中心地下
電話:2247 5373
傳真:2729 6613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東新界)
地址: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7樓716室
電話:2158 6679-80
傳真:2681 2557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荃灣及葵青)
地址: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荃灣城市中心(1)1201室
電話:2940 7350
傳真:2940 6421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屯門)
地址:新界荃灣眾安街68號荃灣城市中心(1)1201室
電話:2618 5710
傳真:2618 7976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元朗)
地址:新界天水圍天華h華朗樓地下
電話:2445 4224
傳真:2445 9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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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何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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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親自前往其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以查核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及所提供的資料。
申請資格: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comprehens/index.html
a. 居港規定: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的居港規定: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
- 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 如未符會上述1或2的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社會福利署署長可考慮運用酌情權,向未符合居港規定的綜援申請人發放援助。
b. 經濟狀況調查
申請人必須通過入息及資產的審查﹕
- 入息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每月可評估的總收入必須低於他們在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才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在評估入息時,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其中部份可獲豁免計算(豁免計算入息只適用於領取綜援不少於三個月的個案)。
- 資產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即物業、現金、銀行存款、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及財物)總值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 身體健全成人的附加準則
15至59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如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或工作時數少於本署所定標準,必須積極地尋找全職工作及依照社署規定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出世紙(如未滿11歲)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 結婚證書/離婚文件
- 住屋開支證明(如租單、租咭、屋證、水費/排污費單、租約、差餉單、管理費單等)
- 銀行存摺(顯示最新結餘)、銀行月結單、定期存款單據、股票、屋契(包括香港、國內及海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資產證明文件
- 與就學有關的開支證明(如學費單、校巴車費單)及學生手冊
- 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身份證明書、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香港入境許可證及單程通行證等
- 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紀錄、糧單、僱主證明書或其他入息證明
- 醫院或診所覆診卡
- 與家人(包括父母、兄弟姊妹等)的經濟關係證明及其他社署認為需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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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料會有變動,請參閱社會福利署網址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addresse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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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在國內遺失證件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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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的香港居民及時辦理証件回港,香港中國旅行社受廣東省公安廳的委託,自2005年8月15日起為在內地遺失回鄉證的香港居民提供辦理一次性出境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證”(俗稱“臨通”)的服務。
申請辦法
- 申請人本人前往香港中旅深圳接待聯絡部申請。辦證時限為1個工作日,辦公時間早上8:30至晚上9:30(節日、假日照常辦公)地址:深圳火車站連廊2樓C4舖(深圳火車站與羅湖口岸大樓之間)。
- 或可前往深圳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辦理出境證件,辦證時限為2個工作日,周六、日休息(諮詢電話:0755-84465419、84465421、84465463)。
收費
辦理一次出境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收費人民幣180元。
查詢電話
業務諮詢電話:0755-82347136
傳真號碼:0755-82347136
投訴電話:00852-28533066
香港入境處求助電話:00852-1868
如需要更多資料,請瀏覽中旅社網址 (http://www.ctshk.com/zhengjian/loss.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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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http://www.lad.gov.hk/chinese/las/overview.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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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向法律援助署提出申請。
法律援助是為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如有需要)的服務。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此外,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的交付審判程序。
任何人士,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只要牽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便可申請法律援助。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而案情又具充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
資產上限
財務資源
財務資源是指將申請人的每月可動用的收入乘以12,再與他的可動用資產相加後所得的數目 。
可動用收入
每月可動用的收入是指申請人的總收入減去某些許可扣減項目後所得的每月淨收入。許可扣減的項目包括租金、差餉及供申請人本人和受養人支付生活開支的法定個人豁免額 。
住戶人數 (數目) |
個人豁免總額* (港元) |
申請人 |
3,630 |
申請人及1名受養人 |
6,660 |
申請人及2名受養人 |
9,010 |
申請人及3名受養人 |
10,470 |
申請人及4名受養人 |
12,600 |
申請人及5名受養人 |
13,970 |
| 申請人及6名或以上受養人 |
17,860 |
|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開始生效) |
附註:
*個人豁免額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每年二月調整一次,另按政府統計處的最新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結果每五年再調整一次。
可動用資產
可動用資產包括一切資本資產,例如:現金、銀行存款、珠寶、古董、股票、股份及物業。不過,有些資產不會計算在申請人的資產內,例如:申請人的自住物業,傢俬及用具、衣物,以及營生工具。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以到下列地點申請法律援助: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4樓法律援助署總部(近金鐘地鐵站);或
九龍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法律援助署九龍分署(旺角火車站隔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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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如何處理家居動物屍體? (政府熱線: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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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膠袋把寵物屍體妥善包好,送往就近的食物環境壎芵p的垃圾收集站,並告知垃圾收集站人員該包屬寵物屍體,有關員工會將動物屍體與其他垃圾分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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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如何辦理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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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然後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呈請人必須證明他/她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終結,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就共同申請而言,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
- 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
- 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表格2E)而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
(註:要留意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在尋求法律意見時,可考慮利用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計劃(查詢電話:2537 7677),亦可自行延聘律師。申請離婚的費用由$630- $1,045,解除婚姻關係(由排期審訊至實際聆訊) 的輪候時間需時約50-110日。
「離婚呈請書」以及「共同申請書」表格皆可於政府司法機構的網頁內下載,地址為www.judiciary.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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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怎樣申請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 (http://www.sw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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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計劃目的是提供經濟援助給因暴力罪行或因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執行職務﹐以致受傷的人士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因傷死亡)。申請人亦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申請暴力傷亡賠償的資格是指每宗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事件須已成為刑事訴訟案件;或已在合理時間內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在事發時在香港合法居留;
- 申請須在事件發生日期後的三年內提出;及
- 受害人因該事件死亡/永久傷殘;或留醫不少於三天/由註冊醫生證明病假不少於三天。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在社會福利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網址為(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form/),並於填妥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組;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該組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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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怎麼申請交通意外傷亡賠償? (http://www.sw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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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旨在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這些人士的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此計劃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或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每宗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 有關意外須屬於香港法例第229章《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人在事發時在香港合法居留;
- 申請須在事件發生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提出;及
- 受害人因該意外死亡;或留醫不少於三天/由註冊醫生證明病假不少於三天。
申請辦法
申請人可在社會福利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網址為(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form/),並於填妥後經下列途徑遞交至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除因特別情況外﹐申請人須親往該組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明文件。申請人將獲書面通知申請結果。而服務費用全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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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無故被人恐嚇追債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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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市民家中無人欠債而收到追收欠債的信件、電話或有關債主、收債機構親身到達市民住處追債,他應先嘗試聯絡債主或收債機構,澄清家中各人並無欠債,亦與欠債人並不認識,要求對方作進一步調查,同時向對方表明,如再收到任何滋擾,將會報警處理;最後他應將所有債主或收債機構的資料詳情記錄下來,以便日後跟查。而有關信件可註明「無此人」,經郵政署退回發信人。
假如市民繼續收到任何滋擾,應帶同有關資料到就近警署報案。設若債主或機構親身到達市民住處而干犯刑事恐嚇等罪行,市民應立刻報警要求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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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如何申請免費殮葬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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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社會福利署為申領綜緩的人士提供殮葬資助外,東華三院鑽石山殯儀館亦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免費殯儀服務,其申請條件及手續如下:
申請條件
- 逝世者生前須不是社會福利署綜援殮葬津貼受助人士,及
- 家境清貧而未能負擔殯殮費用的人士。
申請手續
喪禮辦事人須聯絡逝世者過身時所屬的醫院社工,或逝世者住所隸屬的社會福利署家庭服務部,進行經濟境況評估。辦事人須帶備有關推薦文件,親臨九龍鑽石山蒲崗村道181號鑽石山殯儀館,辦理申請免費殯儀服務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