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12 月 5 日 9:47 AM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61條,葵青區議會的職能如下:
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
在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
轄下委員會
葵青區議會轄下共有六個委員會,分擔區議會不同類型的工作:
如欲參考更多民政事務署有關葵青區議會的會議資料,請瀏覽以下網頁: 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kc/chinese/welcome.htm